1、国务院对氨制冷企业作出重点专项治理工作
2015年3月,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国务院对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重点作出专项治理工作)并对此作出明确要求,如下:
(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涉氨制冷企业,一律依法取缔关闭:1.相关证照不全的。2.停产整顿未验收达标擅自恢复生产的。3.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的。4.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
(三)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涉氨制冷企业,立即整改,限期完成:1.氨制冷机房贮氨器上方应设置水喷淋系统。2.在厂区内显著位置应设风向标。 3.压力容器、非专业操作人员免进区域、关键操作部位等应设置安全标识。4.作业现场应配置空气呼吸器、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5.企业应建立健全并落实液氨使用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6.涉及液氨制冷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7.企业的从业人员应经过液氨使用管理及应急处置等有关安全知识的培训。8.企业应建立健全液氨泄漏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9.企业应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并妥善保存。
2、环保部HCFCs替代重点推荐出炉
2015年6月1日,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消息显示,中心在中国第一阶段HCFCs淘汰管理计划实施及公益性行为环保科研项目课题《含氢氯氟烃(HCFCs)替代技术及推广政策研究》的工作基础上,分行业和用途初步建议了一批重点推荐的HCFCs替代品,草拟了《含氢氯氟烃重点替代品第一批推荐目录(征求意见稿)》。
在相关三大行业(制冷、发泡以及清洗)中,该目录同时对行业主要细分产品做出了推荐;其中,天然制冷剂占比可观。
3、多地政府出台冷库补贴政策
4、多项制冷行业标准不断完善
2015年伊始,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部委也同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冷链运输物流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提升冷链运输物流业发展水平。同时,诸如《食品冷藏冷冻的温度要求和管理规范》及各省份相应的《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等文件、标准的出台,都明确表明了政府对冷冻冷藏行业的关注。这不仅关系到经济发展,更是涉及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综合看来,各《意见》、《规范》或《标准》既鼓励各类企业提升自身的冷链运输、仓储、销售和服务能力;同时也促进了全程温、湿度自控水平的提高,确保食品、药品、设备、物资在生产流通各环节的品质可控性和安全性。
5、商务部、农业部等13部门: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2015年初,商务部会同农业部等13个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支持农产品产地预冷、初加工、储存设施建设,将具有公益性质的农产品冷链设施列入流通基础设施指导目录。培育重点品种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形成一批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产品低温配送和处理中心。开展农产品冷链示范工程,支持流通企业整合上游生产和下游营销资源,促进农产品冷链与供应链、物联网、互联网的协同发展。
6、新版《食品安全法》强推冷链物流产业升级
食品安全关乎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施行。这部升级版的法律将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环节实施更加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并建立更加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新食品安全法中对冷链的多方面要求和规定,会给未来冷冻和生鲜市场带来十分显著的有利影响,能让生鲜行业重新进入电商,同时,也为冷链运输车的发展带来良好的提升契机。
7、四部门印发《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业信息化部和环保部7月1日发布《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对环保“领跑者”提出,应注重高效的清洁生产技术,降低全生命周期污染排放。
该《方案》对环保“领跑者”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包括:推行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注重产品环境友好设计,采用高效的清洁生产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清洁生产水平,全生命周期污染排放较低;产品为量产的定型产品,性能优良,达到产品质量标准要求,近一年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该品牌产品无不合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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